
特刊

2015年05月21日
乡村文明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解决了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问题。以乡村文明促进会这一社会组织建立起机构,进行体系化运作,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紧密融合,可实现精神文明推进物质文明发展,物质文明亦可以反哺精神文明发展的良性循环。如此,从机构、制度、操作等多个层面上解决了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问题。
(二)增强了农村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体系化建设,可以增强农村群众自治能力,从而增强农村综合治理能力。而且通过这一体系化建设,治理能力将全方位地得到提升,并且潜力大,可以逐步进行完善。如此,干群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可以从制度上进行调解,更有利于“民事村了”工作的推进和推广。
(三)养成农村群众守法守规的纪律意识。“素质是被罚出来的。”有人在了解新加坡的改革模式后这样说道。虽然表述有些偏颇,但我们必须承认公正严明的执法能让人民群众更加注重法律底线,树立法治思维,进而起到了素质引导的作用。现今,农村都有村规民约,每届新上任的村干部都会做出倡导和承诺:遵守村规民约。但现实中,村规民约更多的是种摆设,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体系化运作模式将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并发挥效用,通过机制的运行能够增强农村群众守法意识和公德心。
(四)探索建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农村群众积分制度,类似一些国家诚信记录或公德记录,通过巡查——扣分——教育——奖励等考核奖励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模式,实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量化、体系化和可操作化,进而更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推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 《遂阅》遂昌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 浙ICP备102112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