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社会在线
2017年09月19日
“限驾令”出台,驾驶小型汽车被纳入高消费限制范围
注意啦!“老赖”已被限制开车
□ 记者 朱敏 通讯员 卢尚雁
本报讯 听说过限制老赖高消费,但限制老赖驾驶汽车的“限驾令”你听说过吗?近日,为进一步限制“老赖”高消费,加大对“老赖”的执行力度,县人民法院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了“限驾令”,将其驾驶小型汽车纳入高消费限制范围。
记者了解到,所谓“限驾令”即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的措施。社会公众发现限驾失信被执行人有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行为的,可向法院举报。对于违反“限驾令”行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予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些年,经常有当事人来法院举报说失信被执行人驾驶豪车到处招摇,却不还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叶均尉告诉记者,正是为了填补这方面的执行空白,该院出台“限驾令”,不管其开的车是自己的或是别人的,都违反了相关规定。
截至目前,县人民法院累计发出“限驾令”1103人次,发出“限驾令”后主动履行完毕给付义务的有17人次。
“这才是刚刚开始,相信随着‘限驾令’的进一步推广和专项行动的开展,今后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的人会越来越多。”叶均尉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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