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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社会在线
2019年05月24日

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一个月 “库存车”仍是销售主力,市民更注重实用性

交警部门提醒:谨记“车辆上牌保规范 交通法规严遵守”

电动车作为“国民”级别的交通工具,男女老少皆宜,可以说是遂昌街头巷尾里最常见的交通工具,尤其是面对县城的一些交通堵塞路况,电动车车主往往能利用电动车小巧玲珑的优势,轻松骑过那些拥堵路段。

根据国家多部委的规定,电动车行业“新国标”从4月15日起实施。一个多月过去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销量如何?电动车是否受到冲击?群众对“新国标”还有哪些疑问?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电动车商家:“库存车”更热销

 

5月22日下午,在公园路延伸段立马电动车店,记者看到有零星的老顾客上门维修旧车,但鲜有顾客上门购买新车,三三两两的店员或在闲谈,或在玩手机。“一个月才卖出几辆车,其他店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会比我这好。”立马电动车店店主黄小华拿起销售登记册告诉记者,从4月15日后,新国标车型就已上市,但销售情况并不乐观,也不敢进过多的车型,目前电动自行车就进了20来辆。

电动自行车规定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而且还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此外,记者注意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坐垫非常短,仅能坐下一名成年人,能够搭乘一名儿童的车型坐垫很矮,舒适度较差。“往年每到‘采茶季’也是电瓶车的销售旺季,但今年生意差了很多。‘超标车’运载茶叶动力足,跑得又远,农村的消费者普遍很难接受新车型。”黄小华说。

“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很好辨认,车上都标注了3C标志。”位于凯恩路段的速派奇电瓶车店主黄老板告诉记者,这类车型的价格较旧款车会高一些,因为按3C标准生产的零部件相对成本较高,同时增加了一些电动车技术指标,厂家报价高了,市场价自然也有所上涨。

记者走访县城多家电动自行车店铺发现,带脚蹬、样式轻巧的小型电动车,大多被放置在店内显眼位置,其中电动摩托车更是摆在店铺的“最佳C位”,旧款“库存车”所占比重也不少。电动自行车的价格在2000元到4000元不等,电动摩托车价格多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

多位店主还向记者表示,目前,门店内储存的“库存车”比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销售情况要乐观一点,价格也并没有下降。“旧款车型在4月15日前已经全部登记上牌了,现在是带牌销售,可以用到交警的规定时限,消费者也比较偏爱这种车。”钱老板告诉记者,尽管“新国标”实施后新旧车型都可以售卖,但销量较以往还是下降了五分之一。

 

市民:担心电动自行车动力不足

 

因“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为25km/h,很多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对此颇有争议,不少市民表示,这个速度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慢了些。

记者采访了不少电动车骑行者,他们表示,平时骑车时速度一般都高于25km/h。“速度一般都在30km/h-35km/h左右,”家住北街的市民江俊威说,如果买了电动自行车,怕是连斜一点的斜坡都上不去,“听说电动摩托车动力更足,还可以载人,要是换车的话肯定买速度快的。”

采访中,大多数市民对于“新国标”的实施都表示赞同,“很多杂牌电动车质量都没有保障,现在有了指导标准,大家买车心里有数,知道怎么选购质量更好的电动车。另外,新标准给电动车‘减速’,也是为了提高这一交通工具的安全性。”家住南门路的王女士认为,电动车乱象是城市交通治理的一大顽疾,有了相关政策,相信这一乱象也能更好地得到治理。

市民孙乐琦家住县城君子路,在公园路附近上班的她平时就喜欢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单程大约只需10分钟车程,“对于单位距离不太远的上班族来说,电动自行车已经能够满足日常出行需求了。”孙女士告诉记者,以前那种车太大了,摔倒后扶都扶不起来,还是小巧灵活的车型更适合女性,“颜值”也高。

另外,电动车使用频率最高的外卖行业仍是“按兵未动”,在位于西街的美团外卖遂昌站数台黄色车身的电动车停在充电桩旁充电,这些电动车承重能力高,车速也快,都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一般外卖电动车使用寿命是1年至1年半,因为这是工作必备交通工具,就是替换报废车也是会选择速度快的。”美团外卖遂昌站站长黄辉说,交警组织他们开过会,要求3年内取消使用超标车,他们也会考虑组织员工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到时候可以骑行电动摩托车上路。

 

交警部门:谨记“车辆上牌保规范 交通法规严遵守”

 

据悉,一个多月来,仅有23辆新国标电动车上牌,遂昌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车大部分为“超标车”。许多市民表示担心,自家的旧款电动车还能骑多久?

对此疑问,记者前往县交警大队了解到,由于超标电动车数量多,为了给这些使用超标电动车车主一定的过渡期,已购买的超标电动车经备案登记可使用至2021年12月31日,以保障广大市民的权益。

近段时间,县交警大队加大了对无牌电动车的查处,对未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开展了集中整治。“超标电动车没有按照规定登记上牌的是不允许上路的,一旦查到我们将依法扣车。”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长唐冠宗介绍,对于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的驾驶人,会将其拦停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他们佩戴头盔后再上路。

昨天,记者来到县城东街和青云路两个路口,观察市民骑电动车佩戴头盔情况。从现场观察到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市民能自觉佩戴头盔,外卖工作人员的佩戴情况比较规范。交警查岗较勤的路段比其他路段的佩戴情况要好,夜晚佩戴安全头盔的人数明显下降。

据统计,2018年10月1日起至今,共查处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15000余起。“除驾驶人外,后座也同样也要佩戴头盔,另外切勿安装雨棚,因为雨棚对于行车的稳定性是很不利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唐冠宗提醒,广大市民在路上骑电动车时,要严格遵守法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记者 郑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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