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
2022年09月16日
我县淘汰置换政府集成优惠政策进入倒计时
累计发放消费券金额破300万
本报讯(记者 周懿梅 通讯员 廖群飞 梁倌瑞) “淘汰置换政府集成优惠政策几月结束?”“现在进行淘汰置换还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近日,不少市民前往各电动自行车经销门店咨询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车的相关政府集成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我县通过淘汰置换补贴政策已发放消费券13750余张,累计金额突破300万元。
据悉,在9月底前完成淘汰置换的车主可自由选择一张面额为200元餐饮住宿券或160元超市消费券,凭淘汰置换的《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还能在驾校报名时享受摩托车驾驶证培训费优惠300元(原价800元,现收取500元);10月起将不再享受政府补一点、回收抵一点、企业让一点、运营商惠一点、保险机构助一点、消费优惠减一点的“六个一点”集成优惠政策。
“自4月份正式启动淘汰置换活动以来,我县已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共计2.2余万辆。”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说,通过开展淘汰置换夜市、淘汰置换进企业入乡镇等系列集中淘汰置换活动,实现旧车淘汰、置换选购、上牌投保一站式服务,最大程度方便有置换需要的群众。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希望符合淘汰置换条件的市民朋友们尽早置换,享受补贴优惠,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带动家人、身边人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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