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专刊
2023年11月16日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11月16日
徐紫爱:
本院受理原告马洪民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3民初996号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和风险告知书及交纳诉讼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和风险告知书、交纳诉讼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应家俊: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3民初1599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商事诉讼告知材料、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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